广州日报杯华文报纸优秀广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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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杯参赛方法

2007-11-30

作品提交流程

第一步:作品准备 : 每年度的参评作品,必须是在国内合法、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不含赠刊)上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送选作品时须向组委会提供有效的刊出证明(参评“广告新秀大奖”的除外)和创作权属证明。

第二步 : 网上报名 : 自从本届起 , 评选活动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赛者登陆大会网站:http://gzcup.dayoo.com 键入作品资料及上传作品缩略图,即可获得作品编号,并打印填妥的报名表格,报名成功。

第二步:装裱作品: 将参评作品打印,并装裱在黑色卡纸或万通板上,四周留边不少于 4cm (每幅参评作品另附 A4 彩色打印稿一份)。

第三步:粘贴参评表格: 请打印出来的报名表格,按要求粘贴在送选作品上

(表格及粘贴要求详见“表格一”“表格二”)。

第四步: 附带电脑文件(刻录光盘或 MO 形式) :图片文件:将电脑文件刻录成图片格式( *.TIF ),精度统一为 300dpi ( 24cm × 35cm 以上规格按 1/2 比例保存, 24cm × 35cm 以下规格按原样保存) , 以光盘形式提交,并在光盘表面注明参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第五步:送选作品(邮递或亲临)

送选地址:广州市观绿路 43 号

“全国报纸优秀广告奖广州日报杯评选”组委会收 (邮编: 510121 )

联系电话: 020-81092533 、 81092736 传真: 020-81092599 联系人:王玫、伦莹莹



特别声明:
  1. 参评作品必须是参评单位或个人自行创作的,不得盗用他人作品。若出现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评者承担。
  2. 凡送选作品,参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组委会提供:该作品于2007年期间,在国内合法、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不含增刊)上发布过的刊出证明(参评“广告新秀大奖”的除外),以及作品的创作权属证明或创作权属声明。未能出具有效证明文件的作品不具备参评及获奖的资格。
    刊出证明 ——指广告刊出的样报或由刊出媒体出具的“广告认刊书”。(参评“广告新秀大奖”除外)
    创作权属证明 ——指由广告主出具,确认该广告是何公司或何人创作的书面证明,或创作权属声明。
  3. 所有提交的参评作品和文件资料,组委会均不予退还。同时,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活动的展示与相关刊物的出版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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