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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花弹飞入过路者口中爆炸 缝3针伤势不重(图)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11-08 04:51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0)

谢女士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焦哲 摄

  酒楼门前放烟火“炮弹”射进路人嘴

  本报讯 前天晚上8点左右,南京市民谢女士正和丈夫在后标营附近逛马路,两人边走边说。不料这时一颗“炮弹”飞进了谢女士的嘴里,谢女士顿时满嘴是血,原来是附近有人放烟火庆祝生日惹的祸。

  当时谢女士和丈夫林先生正路过白下区后标营37号附近,不料却突然遭遇这“飞来横祸”。林先生一细看,原来是路边的一家海鲜酒楼内有客人在摆酒庆祝家里老人的80大寿。酒楼门口还有一个大红纸写的庆贺牌子。有一名男子在旁边的马路上燃放了四扎大型“红双喜”礼花庆祝。这些礼花可真厉害,每扎里一共有25枚,4扎礼花一共是100发。其中的一发不偏不倚正巧落进了谢女士口中,这还真是太巧了。

  林先生立即冲上去找到这名站在礼花旁的男子理论,不料对方却不承认。“我看到他点的烟火,他居然跟我说,我没放,你不要找我,当时没有一个人承认。”林先生只得找到酒楼讨说法,不料对方的女老板倒显得委屈。“又不是我放的,谁放的你找谁去。”林先生只好报了警。瑞金路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来,用警车将伤者谢女士送到军区总院治疗。

  医生给谢女士清洗了伤口并在嘴上缝了3针,还好谢女士并无大碍。“这也太巧了吧,礼花飞到嘴里,我当外科医生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在民警的现场协调下,过生日方的家人赔付了谢女士医药费100多元,并答应赔偿一定的误工费。

  记者昨晚从警方了解到,按照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肯定是不允许的,警方将对燃放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对方也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接受。至于赔付谢女士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中。那么酒店方对此是否负有责任呢?派出所一位负责人透露,烟花是客人自己带来的,燃放的地点又是在马路上,酒店方并没有提供条件和便利,所以酒店方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焦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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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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