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荣炎 通讯员周桂颜)
南海某塑料厂的老板陈某为打击竞争对手,雇人进入对手塑料制品厂,在该厂的产品中放进金属回形针,致使该制品厂损失9万多元。近日,南海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等2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
据悉,陈某是佛山市南海区一家塑料厂厂长。该厂承揽加工彩泥胶玩具,曾长期供货给南海一间玩具制品有限公司,但因被人故意在玩具内放置金属异物而导致其失去该笔业务。
去年5月,怀恨在心的陈某叫员工周×乐用同样手段对竞争对手实施打击。周×乐安排其哥哥周×义进入对手塑料制品厂工作,周×义多次在彩泥胶玩具内放置金属回形针,获酬金1万元。
同年7月16日至24日,陈某多次用变声通话功能致电该玩具公司负责人李某有关彩泥胶内有金属异物情况,要求李某停止与对手塑料制品厂的产品加工业务。该玩具公司获悉后马上对上述4箱等候离港的产品进行退关检查,发现其中29杯彩泥胶内确有金属回形针。
陈某的行为导致该玩具公司损失9.8万多元。今年3月,陈某全额赔偿了该玩具公司的损失,获得了该公司的谅解。
南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三人行为均己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严重。鉴于三被告人能够当庭自愿认罪,且被告人陈某能够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周某兄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