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据有关统计,2006年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总数为44.7万件,其中因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分别为第一、二位,占到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分之二。如何更好地调解劳资双方的关系,尤其是处理因报酬而引起的法律诉讼,3月22日上午,在广州图书馆的学术报告厅,来自广东商学院的董福荣教授以案为例,作了题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与保障》的讲座。
劳动争议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报酬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广东商学院教授董福荣
董教授指出,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主要呈现几个特点,如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快、劳动争议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报酬、集体争议案件增长快、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劳动仲裁机构和人员非专业化等等,其中劳动争议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报酬尤为显著。据有关统计,2006年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总数为44.7万件,其中因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分别为第一、二位,占到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分之二;而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占第三位。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受理范围扩大到社会保障
董教授说,与旧的劳动法相比,《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受理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了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第一次把社会保险争议列入受理范围。

而劳资双方的调解渠道也进一步增加,如果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解决:
1、劳动者可以自行与单位协商和解,可以请工会或第三者共同与单位协商和解。
2、调解组织受理双方申请调解:
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c、乡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组织
3、对因支付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调解协议,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讲座的最后,董教授联合实际,进行了一系列的案例分析,告诉听众若遇到相关的问题,如何去处理和解决。
(记者 叶幸菲)
相关阅读:
劳动仲裁程序有关规定比较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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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劳动仲裁程序 |
法 院 劳动诉讼程序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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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法 |
旧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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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 日常办事机构 |
相对独立设置 不设在劳动局 |
设在劳动局 |
———— |
5.1.实施时还设在劳动局的也不能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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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有效期限(即仲裁时效) |
365日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欠薪不受时效限制) |
60日 |
60日 |
把成倍的争议 纳入仲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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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欠费争议 |
受理 |
不受理 |
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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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门槛 |
不收费(即不设门槛) |
500元/案 (有困难可减免) |
10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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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体制 |
有条件的只裁不审 (部分一裁终局) |
先裁后审 |
先裁后审 |
对效能 要求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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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处理时间 的制约机制 |
超过60天为审结可以转到法院处理 |
没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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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5日内 |
7日 |
7日 |
1、平均压缩1/3,对效能要求很高
2、N为法律未作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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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期限 |
5日内 |
7日内 |
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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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诉书副本后被诉人答辩期 |
10日内 |
15日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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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答辩书后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诉人期限 |
5日内 |
未做规定 |
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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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仲裁庭组成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的期限 |
5日内 (受理之日起) |
7+N+4日 (受理之日起) |
N+3日内 (组庭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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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告知当事人期限 |
5日 |
4日 |
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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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结案时间 |
60日 (受理之日起算起。超60天可转到法院) |
N+90+N日 (组庭之日起) |
180日,还可延长 (普通程序); 90日 (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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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yex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