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社会个人公开推荐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1日,将按照提名推荐、调查初选、提名审核、候选人公示、第一次评委会、第二次评委会。
此次杰青评选活动的评选条件为:1、年龄在18至44周岁(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至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广州市民或在广州地区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2、热爱祖国,热爱广州;3、遵纪守法,诚信知礼,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关注民生,热心公益;4、积极投身广州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卓著,作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评价,或在某一领域对国家和社会产生重大积极的影响;5、同意并遵守《广州杰出(十佳)青年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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