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今年五一前全市加油站将实施国Ⅲ标准

news.dayoo.com 2008年02月18日 13:17来源: 广州日报滚动新闻部

广州2009年禁止无环保标志汽车上路 

    新华网广州12月27日电 (记者 陈先锋)记者从广州环保局获悉,广州所有本地登记车辆须在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申领相应环保标志,否则将禁止上路。

    环保标志设黄色和绿色两类,用于识别高、低排放汽车。黄色标志设一种,用于识别国Ⅰ标准以下汽车。绿色标志暂设三种,分别称为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用于识别国Ⅰ、国Ⅱ、国Ⅲ标准汽车。

    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环保标志有效期满的,应在30天内换发,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经核准后可予补发。而且环保标志的首次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将在明年内完成首次核发,2009年起逐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届时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到2009年上半年,依据机动车环保标志,能有效识别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同时能以此禁止排放污染物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高排放汽车实施限制区域、限制时段行驶等。

    目前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200万辆。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已在18个核发点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至11月底已核发7.8万多个环保标志。

(编辑: 科 )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商务信息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员企业 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版权所有(C) 1999-2008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大洋简介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