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日报大洋网记者 肖显 宿雪晶)全国政协委员、祈福新邨董事长彭磷基在提案中提出,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年满11岁至60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1岁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外,每人每年应义务植树3至5株,国务院还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公众提出的环保要求,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然而实际情况是:市民愿意履行植树的义务、也有植树的热情,但却找不到植树的地方,每年的植树节,几乎成了领导干部的“植树秀”。
彭磷基在提案建议: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认真调查城市每个公园、每个居民小区、每个社区、每条道路旁的空地、以及城市郊区的荒山野岭,并每月或者每季度在媒体上公布,引导市民前往植树,在植树节前后,应设立树苗出售点,方便市民购买,环保部门还应监督市民对其种植的树木进行管理和养护,保证其成活。
(编辑: F.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