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商务委员会以33比25票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这为雄心勃勃的奥巴马政府力图在全球气候问题上赢回国际领导地位,做了较好的铺垫。今年年底,国际气候大会将在丹麦的哥本哈根举行,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这将是一次对地球未来气候变化走向起决定性作用的会议。届时,192个国家的代表团将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若将全球气候问题、国家竞争战略、大国责任以及中国崛起等关键词放到一起,便可以引申出一个深刻话题——中国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更深的陷阱。
撩开“碳交易”的面纱
地球变暖,本是一个似是而非、见仁见智的话题,但是如今在西方强大舆论攻势下,怀疑论者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在地球变暖的“定理”下,全球人民行动起来了,在西方的“一二一”的口令声中,调整参差不齐的步伐,以“拯救”人类的共同家园。
为迎接日益紧迫的挑战,国际社会在1992年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与会代表达成了《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议定书》于2005年 2月16日正式生效。
由于对地球温室气体存量影响的差异,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履行减排义务时所付出的代价不同,所以《议定书》赋予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自工业化时代起所排放的每10吨二氧化碳中,约有7吨是发达国家排放的,因此《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对发展中国家没有相应的硬约束要求。但是,占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约40%的美国和澳大利亚当时没有批准《议定书》。2007年11月,新任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上任不到3小时,就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至此,美国成了孤家寡人。
迄今,二氧化碳减排主要有三种技术方向和选择:一是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不包括核能)等技术来替代化石能源技术;二是提高能效,进而通过减少能耗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削减;三是碳埋存及生物碳汇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