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紫荆》杂志10月号刊文说,中国女明星“走出国门”寻找“另一半”,随着改革开放而开始。专家认为,女星远嫁海外,不存在“肥水流入外人田”问题,从客观效果看,中国女明星为中国文化对外宣传及引进国外先进东西都有一定贡献。她们在世界舞台上的杰出表演,也是中国人的荣耀。
文章摘编如下:
在女明星中,异国婚姻是他们远嫁海外、入籍他国的最主要因素。大多数国家都有“直系亲属移民”政策,比如在美国,结婚两年以上便可入籍。近年来,“因嫁(外国人)而改(国籍)”成为焦点的热门明星,首推巩俐。2008年11月8日,巩俐和其它149名新公民一起,在新加坡宏茂桥10巷的德义民众俱乐部宣誓成为新加坡公民,从国会议员李美花的手上接过粉红色身份证,其全国政协委员的资格也因国籍的变更而取消。丈夫黄和祥是新加坡人,现为香港英美烟草公司总裁,比巩俐大11岁,结婚10年,感情甚好。
巩俐的举动激怒了内地网民,许多人直斥她“背叛了自己的祖国”。巩俐的经纪人则反驳,“巩俐是全世界出色的华人,老公是新加坡人,成?新加坡公民是很自然的事,她的家人也都是。”
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一举一动自然广受关注,特别是更改国籍,更是让人联想到“爱国”与否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其实,女明星也是普通人,也会面临各种事情和选择,她们同时又是“稀缺资源”,有演技有财富有人脉且相貌出众,出国乃至钓洋金龟婿的机会当然比普通人要多得多,因异国婚恋而入籍海外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正如社会学家周孝正所言,“只要不违法,他们有权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改不改国籍是他们的私事,公众不必大惊小怪。人们对待这种事情,应该本着理性平和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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