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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终止提供乘客资料 美国不许飞机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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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dayoo.com
2006年05月31日 11:24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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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高法院30日做出裁决,拒绝了美国安全部门以反恐为由要求欧洲各航空公司在飞往美国的航班起飞前提供乘客详细资料的建议,同时也废除了欧洲各国此前同美国政府签署的资料提供协议。
对此有分析家指出:一方面,欧洲信息保护法规定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禁止航空公司向美国方面提供乘客信息。另一方面,美国安全部门则有可能因此拒绝欧洲客机在美机场着陆。这使得欧洲至美国的各大航线受到了一定的冲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对于欧盟最高法院的裁决,欧盟和美国的反恐官员们大为恼火,称此举是欧盟内部反美情绪在作怪,同时也体现了欧盟在反恐事务上与美国政府存在着严重的分歧。
根据2004年5月欧盟与美国政府达成的民航乘客资料共享协议,欧盟的航空公司必须在赴美国的航班起飞后15分钟内向美国方面提供乘客34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付款方式和信用卡信息等。
据悉,此协议是在美安全部门以“涉嫌携带危险乘客”为由拒绝欧洲航班在美着陆后签署的。随后,欧盟25个成员国政府和美国政府也达成的相关协议。
不过欧盟最高法院的法官们称,欧盟和各国此前与美方达成的协议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为了安抚恐慌的航空公司,尽量不影响往返大西洋的空中航线,法庭透露称新法案将在9月30日生效,也就是说在那之前,一切还有商量的余地。
但英国航空运输协会一位负责人对此并不乐观,他表示如果不向美国方面提供乘客资料,那么飞往美国的航班将会面临每一名乘客6000美金的巨额罚款,如果向美方提供乘客资料,很显然,这违反了新出台的法案。
尽管美国政府对此称将采取合作态度,欧盟各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仍表示双方很难在近期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欧盟议会一些议员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称:“虽然最高法院出于保护公民隐私做出了这样的裁决,但是这很容易会让美方误解成欧盟在反恐问题上缺乏诚意。”(左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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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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