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广州近年来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苏俊杰 摄
根据《意见》,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广州明确提出要坚决扛起创新试点城市的使命担当,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策源地”和“试验田”。围绕《意见》提出的试点目标、改革任务、具体事项,广州正逐一研究论证,抓紧制定广州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清单。坚持以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为关键,力争形成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批应用场景和一套评估体系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做到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系统化推动各项创新试点任务率先落实落地,形成案例成果,作出重要示范。(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