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1月20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2020年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去年全市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其中,涉酒交通事故减少88宗,死亡减少11人,同比分别下降35.63%、35.48%。
70%以上交通事故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
去年,市公安交警支队以减量控大为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推行疏堵保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大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力度、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等举措,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451宗、死亡217人、受伤1223人、直接经济损失190.02万元,与前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减少76宗,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减少37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98%、6.06%、2.94%;下降9.42%。
其中,石岐区、火炬开发区、西区、南区以及黄圃镇、东凤镇、古镇镇、坦洲镇、港口镇、三角镇、南头镇、三乡镇共12个区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但从统计分析数据中发现,在已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件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事故1088宗、死亡172人、受伤9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4.7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74.98%、79.26%、75.63%、65.67%。
涉酒事故死亡减少11人下降35.48%
去年,全市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159宗、死亡20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6.58万元,同比事故宗数减少88宗、死亡减少11人、受伤人数减少104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44万元,分别下降35.63%,35.48%、47.71%、36.27%。
从涉酒事故时间分析。每天的20时至次日4时是涉酒事故的高发时段,这一时段共发生涉酒事故120宗,死亡15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75.48%、75%。
从涉酒事故交通方式分析。摩托车和小型客车是发生涉酒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中,摩托车发生涉酒事故80宗,死亡12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50.31%、60%;小型客车发生涉酒事故72宗,死亡8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45.28%、40%。
从涉酒事故的事故形态分析。单方酒驾、醉驾事故共计39宗、死亡7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24.53%、35%;碰撞事故90宗、死亡6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56.6%和30%;碰撞静止车辆事故21宗、死亡5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13.21%和25%;车辆碰撞行人事故9宗、死亡2人,分别占涉6酒事故总数的5.66%和10%。
在其他交通方式方面,去年共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82宗、死亡5人、受伤90人。同比事故宗数分别减少10宗,死亡减少2人,受伤减少2人。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春运安全防护、强源头隐患清零行动、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以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进一步遏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