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省基金项目中全面开展“负面清单+包干制”试点后,广东探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再出新举措。5月10日,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多个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发创新活力。
根据《意见》,广东将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领衔科学家将实现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
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
科学研究有着自身独特规律,科研经费怎么用、如何用得好,一直是困扰各方的难题。
《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等方面推出26条措施,多个改革举措直击目前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痛点。
例如,在预算编制阶段,新规精简了预算科目,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可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
4月底,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省基金项目中全面开展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除了十类严禁列支的项目和范围外,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科研人员将有更大自主权。
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同样列入此次改革。《意见》明确,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等定额资助的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不再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确保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如何将科研人员从“挣钱”的压力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注科研?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很关键。《意见》从五个方面着手,确保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以包含绩效支出在内的间接费用为例,《意见》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核定,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广东还将实施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在省属科研院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中,允许试点单位从财政安排用于稳定支持科研项目的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同时,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鼓励科学家推动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车间,提高创新效能,《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奖励其他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人才引进与培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进行约定。
鼓励企业公益性捐赠投入基础研究
科技创新离不开长期、稳定的支持,因此亟需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在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方面,《意见》提出,要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建立创新创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广东有超过6万家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需求旺盛,对创新投入意愿强。《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通过公益性捐赠、共同设立省企联合基金等方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围绕行业需求和产业技术重点科学问题进行突破,推动特定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培育面向产业需求的前沿研究人才,提升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水平,促进研究成果与产业对接转化。
在创新支持方式方面,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根据《意见》,广东将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意见》同时提出,对这类项目,在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在中国科学院院士、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主任汪卫华看来,这一新政将大大调动科学家的积极性,促进科研发展,是一项重要的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复杂繁琐的报销流程让人头疼,如何在报销方面为科研人员减负?项目验收结题程序繁琐,往往需要科研人员亲力亲为,如何简化财务管理?《意见》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指导原则,明确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
所谓科研财务助理,即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资金开支、财务决算、经费报销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人员。《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科研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鼓励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方式充实科研财务助理队伍。
《意见》还提出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建立健全内部办公、科研、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一体化信息平台,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率和报销便利化程度,切实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在验收阶段,根据《意见》,广东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时,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主管部门不再组织财务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记者卞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