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即日起,东莞全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为3.760元/立方米,可按上浮不超过20%(最高限价为4.51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5月16日,记者由东莞市发改局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局正式发布《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鉴于去年下半年起国际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为保障东莞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供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20〕344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气源与销售价格上下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通知》要求,一、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暂停执行《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20〕344号)中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分档定价,全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为3.760元/立方米,可按上浮不超过20%(最高限价为4.51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恢复分档定价将视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化另行通知。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继续实行分档定价。为促进管道天然气大用户(含煤改气企业)多渠道开拓气源,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东莞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仍按《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20〕344号)规定实行分档定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蒋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