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大沥镇一布匹经营者在未有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品牌”布匹。接报后,大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情报研判,对可疑的制假售假仓库、门店开展突击检查,查获一批假冒品牌布匹,涉案金额超350万元!
据介绍,大沥市场监管所收到注册商标所有人——兰精股份公司提供的线索,反映位于大沥镇盐步平地村内某布匹仓库的经营者,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接到线索后,该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动,兵分两路分别对该布匹仓库及其经营门店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布匹仓库里存放有1800多卷包装上标有兰精股份公司注册商标的布匹,且经营者在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布匹的合法来源,也不能说明供货者的基本情况。经兰精股份公司代表现场进行鉴定,上述布匹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因涉案经营者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布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涉案经营者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印制带有兰精股份公司的商标标识的产品标签,并将上述产品标签张贴在其布匹商品外包装上对外进行销售。涉案布匹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价值超过350万元。因涉案侵权布匹价值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案经营者存在犯罪嫌疑,大沥市场监管所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在从事生产带有商标标识的产品前,应当取得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接受委托生产加工带有商标标识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向商标权利人索取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授权生产加工文件,与商标专利人签署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约定生产加工产品的数量。从事经销带有商标标识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取得有合法进货发票及进货凭证,或与供货商签订进货合同并经双方签署盖章。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敏华 通讯员:颜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