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近日,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在广州挂牌成立。据悉,这是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颁布后,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成立的第一家综合、大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华南地区最大型,具备跨区域协同鉴定能力的国家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今后,有关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其他类(噪声类、光污染)等全部七大类别环境损害都可在该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大会现场。
国家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省市司法行政、生态环境管理机关领导和公检法单位代表,以及全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120多人参加了挂牌活动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宣传推介与专业培训。
已完成逾千宗环境评估案件
据悉,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的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该鉴定中心依托环境科研国家队,建有"国家环境保护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华南环科所环境与健康联合实验室"、"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华南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城市污染场地联合修复中心"等重点实验室与专业检测中心。
该家鉴定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强大,有300多人的环境科研和检测专业队伍,首次许可的39名鉴定人,高级职称占比达70%以上,整体队伍有十多年的环境评估经验,已累计完成环境评估案件上千宗,成功办理广东北江铊污染、粤桂跨省区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环境损害案件。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法律效力强
何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其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在过往的环境公益诉讼、污染环境罪等环境刑事诉讼中,环境科研机构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曾发挥过重要的证据作用,但也曾受到过质疑,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将意味着以往的"评估报告"将升级为"司法鉴定意见",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将大大提升。
市司法局鉴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领域的一项重大新生事物,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当务之急是加强环境损害机构和鉴定人系统培训和规范管理、执业,及早实现把环境评估工作导入更加权威、法律效力更高的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和环境科技人员向司法鉴定人的角色转变,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和质量体系,提高鉴定能力,更好服务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
文/图 广报全媒体记者 章程
通讯员 穗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