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
历史城区内严控新增建设量
昨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在城乡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广州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广东故事、广州故事为目标。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逐步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园、物流园和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开展“老城新生”计划。
亮点一:到2035年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在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做好辖区内各类保护对象的日常巡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亮点二: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
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多项重磅规定。
保护市域自然山水格局。重点保护越秀山、白云山、帽峰山、九连山等山体山脉,以及以珠江、流溪河、增江等为主体的河流、河涌水系和以护城河、西关涌为代表的历史水系,保护山体、水系自然生态环境,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保持白云山至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和白云山至越秀山至珠江的山江视廊。
明确保护重点。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古代、近代传统中轴线、越秀山明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沙面等26片历史文化街区和19片历史风貌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
严格拆除管理。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亮点三: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也强调在保护前提下的活化利用,为老城注入新活力。
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保用并举、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推进老城区功能重组,经科学论证后,逐步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园、物流园和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开展“老城新生”计划,统筹生态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研究适时推动历史水系恢复。
全面打响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品牌。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工程,推动黄埔军校纪念公园等红色文化地标建设,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
征求意见一览
在老城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
城市更新要注重岭南传统城市风貌的保护,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用“绣花功夫”推动居住品质和生活品质同步提升,重点完善水电气路、适老设施、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等民生事项,加强社区党建、医疗、政务、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软”设施。
提交意见途径
公众可在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该网页提交意见建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zdcdjwt@163.com)意见建议;
2.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605室(邮政编码:510000)。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