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在不断改革创新中逐步建立起来并日益完善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过程中交出的中国答卷。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优势,这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世界没有固定不变的政治制度,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模式。每一种政治制度都是在特定的环境和土壤中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的。评价一个政治制度的优劣标准是多维的,最起码有以下八个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些指标综合起来看,就是治理效能,没有治理效能,再漂亮的制度设计也于事无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以前我们对这一点强调得不多,古今中外的案例警示我们,必须重视制度选择,避免犯颠覆性错误。
民主政治制度永远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完善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保证和发展了人民当家作主,健全了民主制度,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各族人民平等享受发展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实现了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在调节政治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与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70年发展,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砥砺奋进,取得了卓著的成就,中华民族站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条带领中国大踏步追赶世界的康庄大道,对此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13亿多人口的大国推进改革发展,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大踏步追赶世界,皆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我们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并将坚定不移地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为那些既想发展又想保持自身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贡献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政治稳定,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这些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独有的。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善于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作者: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 敖带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