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其中“立”是关键,即系统化“立机立制”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
从“全面深化改革”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是分阶段的,由浅入深,从局部到全面。我国的改革现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一过程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其要求相适应。我们可以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前三十多年,改革偏重“化”和“放”。“化”是市场化,“放”是放松管制、放权让利。这期间很多改革措施,偏重某些急迫、易改的方面,通过“放”和“化”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譬如,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城市工业生产中减少计划指标数量,增加市场化指标数量。当然,从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来看,仅有“化”和“放”是不够的,还需要“立”。“化”“放”之下有可能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也可能无法形成,甚至可能在缺乏有效法治规则约束下形成扭曲的市场机制和企业制度。
第二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改革由局部到全面、由浅入深,着力解决深层次利益矛盾与风险。全面深化改革重在全面、重在深化,既注重“化”和“放”,又注重“立机立制”。譬如,商事制度改革重视“放管服”,但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立机立制”明显滞后的问题。
第三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就是要解决过去重“化”“放”而对“立”重视不够的问题,强调“立字当头”,即全面的系统化立机立制阶段。发展的阶段性决定改革的阶段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聚人心、积聚动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两个“关键时期”凸显了我国进一步改革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前者强调高质量发展处于瓶颈期,受到多种难题约束,后者则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决定》所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
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
系统化“立机立制”的改革思路贯穿于《决定》的各个方面。在《决定》中最主要的关键词就是“体制机制”,据统计,全文中“机制”出现200多次,“体制”出现80多次。也就是说,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建立和完善诸多重要的体制机制。
《决定》明确了两大战略任务,体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与任务的多重性,即系统性。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既不是单一目标,更不是单一任务,而是要突出双重目标和双重战略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其具体目标包含实现“两个基本”: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是制度现代化目标,另一个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目标。或者讲,一个是生产力发展目标,另一个是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发展的目标。支撑这双重目标的是两大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首要任务与重大任务构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双重战略任务”,抓住了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前者解决的是经济发展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社会发展问题;前者解决的是供给问题,后者解决的是需求和分配问题。这与《决定》中的指导思想表述“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一致,也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相一致。
《决定》强化系统集成,加强对改革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这是系统化“立机立制”改革的精髓所在。新发展阶段的改革必须是系统化改革,从改革形势及问题的分析、改革思路设计和改革的推进方式等都要运用好系统思维,体现整体的改革观和发展观。关于经济发展,我们过去提出过两条主线,“十五”规划至“十二五”规划期间强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十三五”规划则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这一重大原则,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设计和推进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立机立制”为重心的内在需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系统观念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要求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方案设计中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在改革推进方法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
《决定》就如何有效地立机立制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一方面,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重在经济领域的系统化“立机立制”。其重点主要包括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立“市场机制”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为,能不能做到“放得活”“管得住”主要取决于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善与否,也取决于政府治理水平与法治水平的高低。同样地,在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强调三方面体制机制和两个制度,即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等。
另一方面,继续注重全面改革,注重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深化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要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点,又要进一步深化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譬如,在民主和法治领域改革方面,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部署;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着力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重大改革举措;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到更加突出位置,要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国内外安全领域的各项改革,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总之,系统化“立机立制”的改革,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依靠钉钉子精神,逐步发挥系统性、累积性作用。立的精髓是“系统化”,相信以“立字当头”为重点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将为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系统化的制度动力。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原副主任、教授 王小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