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购物车时“点点点”,被扣款时“傻了眼”。看似更灵活便利的“先用后付”支付模式,近来却引起不小争议。从莫名其妙被开通到误点即下单,再到扣款时秒付,这一套丝滑小连招,恐怕并没有让部分用户感到支付“无感”,反而“偷感”十足——偷偷摸摸地开通,又将取消按钮藏着掖着,主打一个先斩后奏,甚至不奏,引起部分消费者反感。
比起传统的先付后用,“先用后付”确实有不少优势,但问题在于,这份“便利”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更不能强加于人,选择权应始终在消费者手上。作为“先用后付”的主要推手,平台想改变用户的支付习惯,可以引导、“善诱”,但最好少些自以为是的“为你好”,少些自作聪明的“想当然”。监管者也不妨适时敲打与提醒,若有平台不“体面”,那就帮它学会“体面”。
广州日报评论员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