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用身份证办张不用的电话卡或银行卡出租、出售足不出户就能月入几千的商机你是否会心动?
也许你认为你只是把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又没有偷窃、抢劫,何乐而不为呢?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而洋洋得意,但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
广东省“断卡”行动全面开展以来,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迅速组织部署,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高埗公安分局主动出击,成功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抓获嫌疑人6名,“断卡”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警情回顾
11月15日,高埗公安根据线索,事主杨先生被以刷单返利的方式诈骗36万余元,其中一嫌疑人收款账号户主为汤某。经调查,于16日0时在石碣镇一网吧内将嫌疑人汤某抓获。经审讯,汤某对买卡给他人使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进行刑事拘留。
11月,高埗公安根据线索,蔡某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经侦查,我分局于12月9日10时许,在高埗镇建设银行大厅抓获蔡某,其交待于今年中向一名叫“阿勒”的男子出售四张银行卡,已查实涉多起诈骗案。经审讯,蔡某对买卡给他人使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进行刑事拘留。
12月8日13时许,高埗公安根据线索反映,一犯罪团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在当日13时10分,民警在该镇广发银行大堂将谭某鹏、谭某辉、李某建、肖某贵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谭某鹏等人身上查获19张银行卡,后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谭某鹏以500元的价格收购犯罪嫌疑人李某建两套银行卡实施犯罪活动,而犯罪嫌疑人谭某辉、肖某贵有参与作案重大嫌疑。目前,依法对该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公安提示
1、不能卖卡!绝不能把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将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还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务必慎重对待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2、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手机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手机卡或者银行卡的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钟宏连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