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2023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如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共2405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9批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留意到,39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含了1批次乳制品,即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氏牧场”鲜牛奶(生产日期/批号:2022/4/29)(规格型号:250mL/瓶),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据介绍,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而本次抽检的这款“温氏牧场”鲜牛奶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19000,57000,69000,14000,170000(CFU/mL),标准值为:n=5,c=2,m=50000,M=100000 (CFU/mL)。
天眼查显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64.57%的股份。该公司下辖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销售两大业务公司,业务涵盖牧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品研发加工、物流运输、市场营销等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年,温氏多次被抽检出食品不合格,其清远鸡还曾被抽检出含有禁用物质。
记者登录信用中国官网查看到,广州市福满家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翠琳店于2022年9月14日就曾因“其他的食品销售违法行为 ”被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处罚内容称,“当事人销售的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牛奶(生产日期:2022.04.29,规格型号:250ml/瓶),经监督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巴氏杀菌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食安2922-05-0567)。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经查证,当事人销售的涉案鲜牛奶进货20瓶,进货价格为5.3元/瓶,销售价格为8元/瓶,共销售20瓶,涉案货值金额为160元,违法所得共16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采取召回措施,但无法召回。”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繁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