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省道路网通行能力提升,损坏、毁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拒赔、逃赔事件时有发生,损害公共利益同时还极大影响群众出行,路产维护进入“追赔难、执行难”的被动局面。韶关市曲江公路事务中心创新治路思维,执起法律武器,首次通过民事诉讼成功追赔路产损失,探索出维护路产路权的“破冰之路”。
2022年5月17日晚,当事人张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国道G106先K2225+100处,因车辆装载物碰撞公路限高架,造成限高架严重损坏。当事人并未报告相关管理部门,驾车逃逸,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现场技术勘验,为防止道路安全隐患发生,公路事务中心当晚紧急拆除了受损限高架,并在6月11日按设计标准组织修复,此次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共48480元。事后公路事务中心积极联系当事人对路损进行赔偿,但其本人借故推诿、拒绝处理,在发出《律师催告函》仍无果后,追赔工作陷入僵局。
经查阅相关法规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曲江公路事务中心决定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该案,对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经12月8日的开庭审讯,法院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情况下,于2023年2月2日做出要求当事人赔偿路产损失48480元的胜诉判决,近日已顺利完成判决执行。
历时10个多月,公路部门刚柔并济、多措并举,终于追回路产损失。首例路损追赔诉讼的意义不止于破冰,更为日后处理同类案件积累有益经验,也让公路管理部门在诉讼追赔的道路上越走越宽、越走越自信,真正发挥法治在治路、护路中的优势和作用,切实保障路产路权完好,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出行服务。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卜瑜 通讯员:唐忠祥、刘颖怡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