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夏季,开车前能喝什么饮料,可要搞清楚。日前,清远交警就处理了一起因喝“饮料”造成的交通事故。
据清远交警通报,案发当天,英德交警接报后到达横石水镇某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据现场调查,该车碰撞了路边灯柱、树木,造成了驾驶人受伤以及车辆损坏。
天气晴朗没下雨,视线良好,路面也没有遮挡物的路况下,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在执勤警员依法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后得到了答案。经检测,驾驶人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询问,驾驶人石某在便利店购买一瓶鸡尾酒饮料饮用后,不清楚该饮料内含有酒精,结果在驾车途中酒气上涌发生交通事故。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石某还涉嫌无证驾驶,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