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是在册的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该机构负责人韦慰律师介绍,目前个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由深圳市破产管理署召开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摇珠会选定,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办案件的管理人,深圳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
韦慰告诉记者,一些个人破产案件中,债务人的负债并不高,但是由于利息不断滚动,债务人为了不逾期,只能通过重新分期或者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延长还款期限,随之又产生大量手续费、利息,最终导致债务人不堪重负。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韦慰表示,大多数债权人是有还款意愿的,但如果利息太高,很多债务人根本无法还清债务。进入破产程序后,停止计息,债务人有了喘息空间,能以更积极的态度投入工作、偿款负债。韦慰说,目前阶段,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底线是清偿本金。经过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后,依照《破产条例》规定能免除其未清偿债务,减轻了还债的压力。
债务人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韦慰介绍,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到裁定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时间内,债务人需要按照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管理人要求提交或者补充相关材料,并配合调查。借款一千元以上或者申请等额信用额度时,应当向出借人或者授信人声明本人破产状况等。此外,从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至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韦慰表示,申请个人破产,在符合条件下,可以免除未清偿债务。不过《破产条例》也规定,因奢侈消费、赌博等行为承担重大债务或者引起财产显著减少;隐匿、毁弃、伪造或者变造财务凭证、印章、信函文书、电子文档等资料物件;隐匿、转移、毁损财产,不当处分财产权益或者不当减少财产价值等情况,不得申请免除未清偿债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