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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食堂又摊上事儿了。最近,某地一高校食堂档口因拒不涨价而被承包商罚款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在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想必不少人都跟我一样惊掉了下巴——听说过乱涨价受处罚的,但没听过拒绝涨价被罚的。
一个关键问题也是常识性的地方在于,开出罚单的食堂承包商,既不是行政机构,也不属于经授权或委托的相关组织,哪儿来的处罚权限?没有处罚权就瞎开“罚单”,这种超越职权、越俎代庖的行径,反倒是有扰乱高校食堂正常经营秩序的嫌疑。
退一步讲,有没有处罚权这些都暂且抛开不论,作为具备一定公益属性的高校食堂,能不能随意用所谓“市场化”的方式来定价甚至是公然要求食堂统一涨价,同样值得商榷。承包方尊重市场规律不假,但应秉持良性竞争原则,要适当让利于学生,不能肆意涨价,更不能为了逐利而采用违规手段打压不想涨价的低价商家。
高校食堂“翻车”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对于广大高校而言,必须从中吸取教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切实维护好师生合法权益。
文案/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付迎红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付迎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