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论坛
知道
书城
汽车
美食
健康
美容
娱乐
图片
财经
体育
视频
政务
报料电话:13724054737
广告热线:13809208882
广告报价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广东频道

手机看新闻手机看新闻 字号

学生“告密”遭遇同窗殴打 自卫致人重伤免予刑罚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10-26 15:43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0)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朱琴、郭细莲)韶关市某技工学校学生张某在冲凉时遭遇同班同学殴打,他在“反抗”过程中将殴打自己同学刺成重伤。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今日向媒体通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韶关市某技工学校学生林某因不满同班同学张某向老师“告密”,便纠集另外几名同学气势汹汹地来到男生宿舍找张某“算账”。他们发现张某正在冲凉,竟然将其从卫生间拖出进行殴打,直至将其打倒在地。张某在反抗过程中抢到一把刀具向着身后的人群乱刺三刀,将林某等二人刺伤。经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区分局法医鉴定,林某属重伤;另一人属轻伤。

    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为“反抗”众人对自己的殴打,随手夺取刀具后,并用刀具无目标的向身后乱刺,致使参与殴打的林某等二人受伤。张某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据此,该院依法判决免予被告人张某刑事处罚。

(编辑:)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广州日报大洋网(www.dayoo.com)

随时随地畅享资讯

订制《广州日报》手机报:发送AA106585772

订制《信息时报》手机报:发送AB106585772

向朋友推荐

[复制地址]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0

发表评论

i.dayoo.com
大洋新闻中国
 
 
             
大洋网
 

滚动时隐藏

屏蔽新闻滚动

屏蔽新闻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