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近年来,广州通过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与规律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超大城市治理创新提供了广州经验。
一是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通过探索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建强党的基层战斗堡垒。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推进各领域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唱主角”,聚焦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和困难,推动实现了基层治理“有呼必应”,将自上而下的政令落实与群众自下而上的权利诉求高度统一了起来。
二是构建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按照整体性政府的理念,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机制作用,将过去碎片化的条块体系整合为一体化工作流程,在违法犯罪防控、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诉求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高度整合不同部门与基层的力量,在问题发现与问题处置之间实现无缝连接,形成治理合力。另外,广州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不断提升政府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最重要的,政府将保障民生作为重心,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不断改善,切实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实现社会协同,完善多元治理格局。与社会管理主要突出政府作用不同,社会治理更加注重依靠多元主体的力量。广州通过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既促进了社会组织数量的快速增长,也有效推动了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深度转变,弥补了政府资源不足,推动了基层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通过政社合作等形式,实现了区、街、社区党群服务阵地的全覆盖,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广州还积极创新机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嵌入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运用商业手段和先进技术解决社会问题,实现了社会治理的效率优化。另外,以“广州街坊”为代表的志愿者,如“白云快递小哥”“荔湾如意平安骑队”“花都秀全大妈”等社会群体,在社会治理中成为社情民意“信息员”、邻里守望“巡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协同,充分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建构与有机互动,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整合及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了社会治理的系统合力。
四是完善公共事务决策的民意表达机制。治理与管理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广州市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推动公共事务决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基层自治实践,能够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让大量矛盾和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广州按照“116”工作法,即建好一个议事厅,落实一个议事制度,抓好议题收集、酝酿、协商、决策、执行、监督6个主要环节,完善群众协商议事制度建设,聚焦群众最关注的热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协商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村(居)民议事厅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面对新型物业小区出现的新问题,为破解业委会选举难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探索由街道牵头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促进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三方对小区的协作共治。在重大民生决策、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等诸多领域建立了公众咨询监督制度,就公共事务的决策进行民意征询,促进了民主协商。
(作者:黄丽华,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