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阳山县公安机关获悉,警方最近抓获一名因烧禾秆草导致山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
1月15日13时30分许,当事人黄某某(男,49岁,太平镇湖洞村委会芋地村人)来到位于太平镇白莲村委会旱坑村塘佛坳其耕种的农田,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禾田内的禾秆草任其焚烧。由于当时风势较大,他处理不当而引发森林火灾。
当天下午,县公安机关将黄某某带回询问,黄某某对其擅自烧禾秆草导致森林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失火罪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阳山县林业部门指出,阳山县划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火期 ,森林特别防火期间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群众如发现森林火警,请直接拨打7801249,同时呼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火用火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