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机动车是人们日常通勤和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保持机动车的性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离不开日常的修理和维护。《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列入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当前《规定》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办理备案提交材料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二)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相关条件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三)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经营事项或者终止经营办理相关手续的意见和建议(第十条)
(四)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相关从业行为规范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至第十九条)
(五)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
(六)对行业自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三条)
(七)对法律责任条款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三条)
(八)对机动车维修监督管理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信函
邮编:5106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8号天逸大厦402号
收信单位: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二)网站
登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hdjlpt/c_cat?name=yjzj&via=pc)或者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备注:反馈意见标题请注明“《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