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这是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剑指民政技能人才队伍短板,就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近年来,民政行业呈现诸多新需求、新变化。一方面,民政服务日益细分和专业化,行业出现更多就业增长点。譬如,在养老行业,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顾问等新职业应运而生。在殡葬行业,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成为招聘中的热门专业。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对从业者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行业面临着职业发展空间受限和人才成长路径单一的现实问题。专业人才总量不足、技能不强,仍是制约服务供给的短板。
如何破解供需错位的矛盾,成为当前亟待破解的突出问题。其中,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是培养壮大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重中之重。只有规范职业技能标准,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加快职业人才梯度培育,才能有效提高从业者综合素质,增强其成就感、获得感,充分适应各种新需求、新变化。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是提升职业获得感的关键。过去,用人单位实行“五级工”制,民政行业面临吸引力弱、人才短缺等现实困境。深入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正是为了破解职业晋升通道不畅、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的痛点问题。接下来,如何以落实落细《意见》为契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建设成熟度高、需求迫切的职业率先向“八级工”制转变,值得期待。譬如,尝试把人才评定与企业“星级”评定挂钩,提升企业推动民政人才评定的积极性;围绕“八级工”制,持续优化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培养。
开阔稳定的职业发展空间与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密切相关。这就需要进一步聚焦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破解评价标准“一刀切”、评价方式单一、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譬如,把高技能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制度之内,打破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隐形门”;解决高技能人才在职业技能等级序列中单向发展的问题,将技能等级与职业发展挂钩,在职业成长通道上建立横向发展的“立交桥”;进一步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支持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落地开展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熟悉民政教育领域的人知道,设立新专业容易,破除职业偏见难。养老护理员、殡仪服务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这些活跃在民政服务一线的职业工作者,常常和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与待遇不理想等社会评价联系在一起。在实际工作中,从业者不仅要能适应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场景,更要在心理上战胜世俗观念的歧视。这也成为民政领域一些“热门职业”反倒缺人的重要原因。然而,“生命摆渡人”不应被成见的迷雾所遮蔽,护佑生命“谢幕”的临终关怀服务者也不应被轻视……每个人都应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职业偏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高技能人才真正站上职场“C位”,助力民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