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佛山海关获悉,广州海关技术中心近日对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送检的一批“格木木板材”的货物进行鉴定,确认该货物真实类别为豆科紫檀属刺猬紫檀(花梨木),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木种。
此前,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申报由尼日利亚进口货物一批,申报品名为“格木木板材”,申报货值16.9万元,货重约50吨。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部分货物切割表面的纹理与一般木板材不同,且相较普通木板材,该货物重量明显偏重,存在伪瞒报的风险,现场关员立即扩大查验范围,并抽样送检。
后经鉴定,确认该货物为豆科紫檀属刺猬紫檀(花梨木),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木种。经初步分类、清点,该批货物中仅有4吨为“格木木板材”,其余46吨均为豆科紫檀属刺猬紫檀(花梨木)。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处置。
刺猬紫檀主产于热带非洲,具有与红木相近的硬度高、密度大、油脂含量高等特点。目前刺猬紫檀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对列入该公约附录中的濒危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实施管制。未合法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等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通过货运、邮递、快件和旅客携带等方式进口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传智 通讯员: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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