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案前会事先踩点,挑选来往车辆少的双向单车道路段,只挑独自驾驶的目标进行下手,用事先准备好的“人仔”(负责碰瓷的人员)和黄鳝血,伺机进行‘碰瓷’,假装受伤趁机勒索钱财......”一团伙有预谋有组织精心布置“碰瓷”陷阱,故意利用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恶意“碰碰车”讹钱。近日,这个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广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一日,司机邓先生在广东惠州某路段正常行驶中,彼时,一辆黑色小轿车缓缓开至其车前方并以极低速行驶,邓先生见对向车道只有一辆自行车行驶,足以有空间让他经过,为不影响赶路,邓先生被迫借对向车道逆向超车。
“砰”一声巨响!邓先生车身随即受到撞击并伴随重物落地声,他急忙下车查看,只见自行车倒在路边,骑行自行车的李某瘫坐在地上一脸痛苦地捂着自己流血的朵。
“啊!我听不到声音了,一定是被你撞破了耳膜,你要送我去医院检查......”李某愤怒指责邓先生说道。
邓先生信以为真,赶紧送李某去医院。途中,李某又故意当着邓先生的面拨打事前备注为“110”的电话,实际是同伙朱某的电话。
“你违规逆向超车还撞伤了人,如果我们出警,你就要被扣车扣证,甚至可能要拘留你,而且肇事车辆已经离开案发现场,保险也不会赔的,不如和他商量私了吧。”
“我也怕麻烦,你赔我几千块,咱这事就算了。”
李某和“假警察”一唱一和,利用邓先生害怕处罚的心理诱骗其进行私下协商赔偿,最后成功骗取邓先生支付的4000元赔偿金。
尝到甜头的李某等人如法炮制,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在肇庆、清远、惠州等地共作案5次,作案金额合计约两万元,在最后一次作案中,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他们长期纠集在一起,到处进行敲诈勒索行为,同时还不断拉拢其他人员参与,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性质恶劣。”承办该案的邓法官说。
经肇庆鼎湖法院审理认定,李某等4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最终分别判决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处以相应罚金,并判令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法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主动报警,莫随意私下协商
经办法官指出,“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近年来,不法分子的“碰瓷”手法层出不穷、隐蔽多样,常常采取多人团伙作案,分工明确,通过恐吓被害人心理、降低其警惕性、扰乱其思绪等方式达到不法目的。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行驶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警惕性,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持冷静,可使用行车记录仪或者手机等录音录像工具保留证据,及时主动报警处理,切勿心存侥幸,怕受到法律制裁而忍气吞声,随意私下协商,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冼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