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联合开展了大数据营销差异化现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技术在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利弊相当,但对隐私泄露和差异化营销的担忧均超过65%。超过四成的消费者明确表示曾遭遇“大数据差异化营销”。
预订酒店“黄金会员比普通会员贵”,打车软件“钻石会员”价格高于新会员,外卖红包买的次数越多抽中大红包的概率越小……广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不少人都遇到过。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对长期顾客或“熟客”收取更高的费用,这种“杀熟”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的价格歧视,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对市场公平秩序的破坏。
近年来,我国已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对“大数据杀熟”进行规范,但“大数据杀熟”依然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一是举证难、取证难,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从技术角度看,“大数据杀熟”高度依赖数据和算法,而算法具有不透明性,算法的细节也被平台视为商业秘密而不被公开。这就导致消费者只能被动遵守算法规则。有时明明知道被“杀熟”了,但又找不到证据。而且,互联网平台的新玩法新套路层出不穷,让“大数据杀熟”变得更加隐蔽,更难有效举证和维权。更重要的是,在该类纠纷中,与消费者可能付出的维权时间、金钱成本相比,价格差异所造成的损失往往较小,也导致消费者缺乏维权动力。二是监管成本高,难度大,导致常态化监管不到位。各种平台众多,加上商家的精准推送是根据每个人的消费行为做出的,存在浏览页面千人千面的情况,增加了常态化监管的难度。
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大数据更好地提升消费体验,助力网络消费发展,必须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加大力度治理“大数据杀熟”这一网络顽疾。
一要强化常态化监管。打开算法“黑箱”,进一步建立健全算法定价机制以及信息披露机制,在不影响平台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提高算法透明度,避免算法滥用。加大对大数据差异化营销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大数据使用导致的隐私泄露问题,可以督促平台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的功能。二要降低维权成本。不妨对“杀熟”维权案件设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让平台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定价是正当合理的,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不仅让消费者维权更容易,也会倒逼平台规范大数据的使用。
广州日报评论员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