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据悉,今年9月9日至10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就《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收到39位市民反馈的66条意见。经研究,其中,有18条意见予以采纳。
对于收到的社会公众意见,已综合采纳的包括增加驾驶员践行“礼让斑马线”以及“应当为老、幼、病、残、孕妇及抱婴者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等内容;增加“如遇站台有候车乘客”需二次停站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保障站台候车乘客乘车权益的同时,减少无效停靠,提高进出站效率;增加车灯、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等相关规定;增加驾驶员规范佩戴安全带的规定;考虑到部分乘客可能听不懂粤语,要求遇报站器失效时,驾驶员口头报站使用粤语时,须同时使用普通话。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