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是每个家庭最关心的对象,也是民生政策最关切的群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即将召开。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林淑菁建议,进一步推进落实在广州每一个行政街道、镇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民营的普惠托育机构,逐步推进到每一个社区(村居)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民营0-3岁婴幼儿(尤其是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普惠托育机构。
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构筑便民、普惠托育服务网络
林淑菁长期关注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曾经多次提出解决0-3岁幼儿保育托管问题的建议。“近年来,广州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标准规范初步确立、服务供给逐步增加,但托育机构的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林淑菁在调研中发现,托育机构区域分布不均衡,优质的普惠性托育资源在地域上分布不均,广州中心区域的托育机构相对较多,而一些老旧城区的托育资源则较为匮乏。同时,私营托育机构价格高昂,质量良莠不齐;大部分托位由私营托育机构供给,公办民营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
林淑菁
林淑菁建议,以行政街道、镇、社区为单元,构建便民、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尽快推进落实在每一个行政街道、镇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民营的普惠托育机构,逐步推进到每一个社区(村居)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民营0-3岁婴幼儿(尤其是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普惠托育机构,由社区提供一定规模的场地,政府财政支持与市场企业运作相结合,通过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经营运作。普惠托育机构的选址在社区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即可到达,便于父母上下班途中到托育机构接送孩子。
场地是托育机构建设的基础,如何利用好当前“潜在”的场地?对此,林淑菁建言,可在街道、社区已经建立的颐康中心、日间托老机构划分部分场地,开设0-3岁婴幼儿公办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将原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为养老托幼一老一小的综合一体化托育中心。“目前广州基层社区已基本形成成熟的颐康中心、日间托老模式。”她认为,0-3岁婴幼儿更需要的是生活照料,无须太多活动空间和娱乐设施。因此,可在已经建成的颐康中心、日间托老机构划分一部分场地,开设0-3岁托育机构,建设托育养老一体化综合中心。
林淑菁提出,托育养老一体化中心,以社区为主导,利用社区原有场地设施为基础改造而成,服务辐射周边居民住宅区,并由卫健、民政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资源,引入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运营,细化完善服务设施建设,共享社区资源、医疗资源等服务,以亦机构、亦居家的嵌入式服务模式,进行市场化、福利化探索,将养老设施与育幼设施紧邻设置,通过有组织的或自发性的代际交流活动,实现老幼共融。
按婴幼儿年龄阶段合理分配补贴资金
托育机构的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林淑菁认为,政府按婴幼儿年龄阶段合理分配补贴资金,以此灵活补贴普惠性托育机构。政府通过精细化的补贴政策,能够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供更加符合婴幼儿年龄特点和需求的照护服务,从而确保婴幼儿得到全面、科学的照顾。
“政府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阶段不同,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如对收托12个月龄以下婴儿、12-24个月龄幼儿、24个月龄以上至满足入幼儿园小班条件前幼儿设置阶梯性补贴,即婴幼儿年龄越小,补贴金额越高。”林淑菁表示,年龄较小的婴幼儿需要更多关注和照顾,政府给予更高的补贴,年龄稍大的婴幼儿相对独立,投入成本相对较低,补贴标准也可以适当降低。通过这种方式,政府不仅能够灵活地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发展,还能够促进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供更加符合婴幼儿年龄特点和需求的照护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还能够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林淑菁还建议适当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补贴,畅通补贴拨付渠道。在补贴方面,广州结合实际,并参考其他城市,适当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补贴。通过多种方式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资金支持,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新建和已运营的托育机构一定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特别是补贴用于托育机构的建设、设施设备的购置、师资队伍的培养等方面,提升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在畅通补贴拨付渠道方面,应该建立完善的补贴拨付机制,明确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等流程,并加强监管和督促,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利用信息化手段,比如建立补贴拨付信息系统,实现补贴拨付的全程可追溯和监管,提高拨付效率和透明度。适当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补贴,畅通补贴拨付渠道,有助于促进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庄小龙、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