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市9成行政村必须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站配置至少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此外,建立由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建成劝导站的村(居),要科学确定劝导员上岗时间,严格落实“七个必上”——在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和灾害发生时段必上。
2018-02-24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