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综合考虑猪肉市场供需、生猪生产效率提升等因素,设定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750万头左右,这是自2024年2月以来再次下调正常保有量目标。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方案落实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健全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
在调控区间设置上,方案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三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其中,绿色区域为正常保有量的92%~103%,以市场调节为主,不启动调控措施;黄色区域为103%~106%或88%~92%(含88%和106%两个临界值),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推动存栏量回归绿色区域;红色区域为高于106%或低于88%,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全面强化调控措施。
方案明确,保持规模猪场数量稳定,设定全国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13万个以上的目标,各地不得随意拆除。建立产能分级联动调控机制,依托全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动态监测规模猪场数量和经营变化情况,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管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调控场名单更新。响应调控号召的产能调控场可优先享受生猪产业支持政策,不履行调控承诺的及时移出名单。
在强化生产和市场预期引导方面,将能繁母猪存栏总量10万头以上的大型集团养殖企业(包括其下属养殖企业)纳入全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监测名单,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压实备案生产责任,健全跟踪问效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逆周期调节,引导养殖场户通过调整母猪配种和淘汰计划、仔猪补栏计划、调节育肥猪出栏体重等方式,综合调控生猪上市量和猪肉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
保障措施方面,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全国规模猪场全覆盖监测,多渠道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向各省份反馈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月度指标数据变化情况。各省份参照农业农村部监测制度开展生产监测,在经费、平台等方面支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生猪价格急涨急跌、生产形势重大变化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方案要求,各省份结合实际修订本级实施方案,将指标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在保证本省份产能目标基础上可适当放宽下级行政区域能繁母猪存栏量波动区间,县级以下行政区域不得将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分解到乡镇和村。各省份修订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26年6月底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在政策协同上,当本省份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03%时,各地应通过差异化政策措施引导合理控制生产规模;当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2%时,可按规定对种猪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增加信贷投放、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方案将根据生猪产销形势变化适时修订。
随着方案落地,生猪产能调控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通过逆周期调节和差异化政策协同,旨在推动生猪产能稳定在合理区间,促进生猪市场供需更加适配,为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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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