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作为吗啡类的衍生物,过量服用极容易上瘾,而且会让人产生幻觉,引起亢奋、焦虑、抑郁等情绪,滥用者还可能危及生命。然而,一男子却多次在便利店贩卖该药给他人牟利。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贩卖止咳药刑案,涉案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7月份,李某某明知“氢溴酸右美沙芬”为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仍多次在广东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某便利店贩卖给他人并从中牟利。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普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根据2024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除因治疗由医生出具专门处方取得外,任何非法滥用、制造、运输、贩卖、吸食右美沙芬的行为都将触及毒品犯罪。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