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确定广州、深圳为综合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珠海、佛山、惠州、江门为生产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试点期至2028年底。

模块化建筑是指将建筑拆分成多个空间单元模块,在工厂内对模块进行标准化、集成化、智能化生产(包括结构部件、设备管线、装饰装修、家具卫浴等),将模块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组合安装使之成为完整空间体系,实现“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的建筑,是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重要成果。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将发展模块化建筑纳入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任务,作为传统建筑产业向现代化产业巩固提升的重要方向。当前,广东拥有数十家具备独立生产模块化建筑能力的企业和基地,模块化建筑产品种类丰富、技术路径完整、供应链上下游齐全,具备发展模块化建筑的良好产业基础和潜力。开展省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建设,将加快促成各地区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完善模块化建筑政策、标准,推动技术创新、人才培育。

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类型分为综合型与生产型,其中,综合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将在模块化建筑研发、生产、应用、管理等方面全面发展,生产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侧重在生产供应端做强模块化建筑产业链。各试点城市将紧紧围绕自身类型定位,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实际推动打造模块化建筑应用典范、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健全工程组织和监管模式、深化粤港澳建筑业协同,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同时,鼓励其他城市积极开展模块化建筑领域的探索实践。
广东省建筑产业化协会副会长、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王琼表示,试点城市的设立,将推动产业链资源整合与技术协同,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应用场景。“作为‘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模块集成建筑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的牵头单位,我们已构建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建造及运维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在全国布局9大生产基地(含珠海、江门)。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101项标杆项目,累计建成面积超500万平方米,涵盖学校、医院、住宅及公共建筑等多种类型,验证了这一技术体系在提升质量、缩短工期和节能降耗方面的显著优势。”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跟进试点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试点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块化建筑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催生建筑业新质生产力、锻造广东建筑业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