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和矫治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当大家讨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时,有一些问题需要答案——比如那些迷失了方向的未成年人,他们“张牙舞爪”的另一面是什么?他们为什么会走向“问题”的一面,他们天性就是如此吗?为什么我们要看见这些“问题”孩子的另一面,我们可以提前做些什么?
3月22日,记者针对以上问题,采访多名一线资深社工以及专门学校前副校长。在受访中,“前置预防”“看见背后的成长缺口”“平等与同理”是大家提及的关键词。
他们并非本来如此!但他们为何如此?
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以及专门学校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在过去7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广州市青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文简称“青藤社工”)“青年地带”社工站参与过831个未成年人矫治帮教个案。聚焦同一领域的广州市越秀区穗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文简称“穗青社工”)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每年亦介入近200个涉案未成年人服务。当以“接纳”“同理”“非批判”的视角看待每一个孩子时,无论是青藤社工负责人梁焕娣还是穗青社工负责人李学斌,他们都发现,一些迷失了方向的未成年人并非“天性本坏”。
“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个案背后的成因都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淡薄、不良朋辈唆使、家庭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诱因。”李学斌告诉记者,在穗青社工服务的个案中,不少涉案青少年在读小学阶段是没表现出问题甚至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13~15岁这个成长叛逆期里遇到不良朋辈,加上父母疏于监管或亲子关系紧张,诱使他们逐步出现逃学甚至辍学行为,与社会不良人群混迹一起,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梁焕娣则表示,“大家眼中的问题青少年背后,其实也存在着成长环境和过程中由于某方面需求被忽视无法满足,导致认知被误导和价值观偏离。”
从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超过三十年的胡俊崎曾是专门学校的副校长。他告诉记者,“外人看问题孩子,就像看到张牙舞爪的小妖怪,但我们接触一批又一批的孩子,看到的是脆弱的心理,他们有的对学校和其他群体带有恐惧心理,之所以表现得特别嚣张,是他们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而做出过分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背后,常常是对自己的一种放弃——这个孩子觉得大家都瞧不起自己了,自己也没所谓,破罐子破摔,也不关心别人的感受,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做一些出格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吸引别人的注意,并从中找到成功感和存在感,于是走错了路。”在他看来,让孩子回归正轨,既要规范行为,也要纠正心理和认知的偏差。
“无论是预防,还是干预,家长都特别重要。而亲子关系又比教育更重要。”
这些年,梁焕娣也发现,不少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背后都伴有原生家庭的问题。“你很难找到这些孩子的父母,或者他们已经放弃了孩子。孩子出现小的行为规范问题时,他们无视,当问题严重,他们或是无助,或是无视,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糕”。“我们会对这些孩子的保护因子和危机因子进行评估。”梁焕娣分析道,当家长和孩子处于对立的关系,或孩子感受不到家长的爱和支持,只会“离这个家越来越远”;相反,如果孩子因为不懂规矩而做错事,认错态度好,家长正向引导,孩子的保护因子会更强。
从小问题开始干预,不要把小问题看成没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是从小问题开始干预。
近年来,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值得关注的是,专门学校一方面可以保障适龄未成年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可以对其行为进行集中管束,使其接受针对性的教育与矫治,掌握一定的技能。实践证明,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问题青少年”方面成效显著。胡俊崎告诉记者,“我们在专门学校带这些孩子,98%的都可以规范行为,回归正轨。”
“但这类学生最初由普通学校提出,需要征得家长同意,才可以一起送过来。家长不同意则无法进行。”胡俊崎告诉记者,“过去,大家对专门学校带有一定的误解,觉得送进来了,孩子就变成罪犯了,孩子没犯错,觉得为什么要送进来呢?但实际上,在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我们应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和早控制,这样不容易后续发展到更严重的程度。”胡俊崎认为,越早发现问题,才越容易纠正,因为孩子形成的不良观念或认识尚未固化,如果时间过长,不及时纠正错误,固化后就很难干预了。
和胡俊崎一样,梁焕娣点出的问题,同样在于社会尤其家长“对小问题的忽视”上。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会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自此,社工也成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一环。面对问题未成年人,社工采用分级干预制定介入计划,用个案管理手法,包括认知辅导、关系修复、资源整合赋能,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轨。这些年,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通过矫治教育,让曾经有过校园欺凌行为的小学生,行为改变,没有再出现欺凌行为;流浪的14岁女孩修复了与家人的关系;有打群架和面临危机的青少年主动向社工求助,得以悬崖勒马。
但梁焕娣深切感受到,“这时候的干预远不及推动前置的预防以及推动家庭教育有效”。她说,“当孩子已经出现不良行为甚至严重不良行为,不少已经到了14周岁以上,这时候再去做家庭关系的修复特别难。”梁焕娣认为,当下迫切需要对预防前置工作进行社会资源整合,“未成年人同样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板块,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内容,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社工需要参与到前置预防的工作中,而学校里德育主任发现问题,什么问题自己处理,什么问题需要转介社工干预,这些都需要标准化。”
“我们学校的德育主任、班主任、驻校社工、街道居委、未保社工都是这个系统里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大家的强制报告有没有落实,有没有判断问题和理性处理的能力,有没有构成转介的机制,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梁焕娣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