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7月9日新华社)
前脚刚卸下煤油、后脚马上又装上食用油,媒体报道的这则消息引爆全网。区别于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此案涉及对象特殊。食用油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关联行业较多、波及面较大。让化工液体与入口之物在同一个油罐中“亲密接触”,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威胁甚巨,绝不容轻忽。
更令人震惊的是,早在9年前,就有媒体披露过“罐车混装食用油”现象。由此可见,罐车混装不单是个案,而极有可能是长期存在的潜规则,最近各大媒体的补充报道也指向了这一点。
事到如今,行业乱象已被媒体揭开一角,问题也暴露在阳光之下。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接下来还需有关方面查明漏洞、对症下药,设法予以补救根治。
目前,国务院食安办已做出表态,传递出了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下一步,务必抓住这一机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彻查事件,回应民生关切。当前大家关注的重点仍聚焦运输环节,有些问题还值得追问。比如近些年来有多少食用油被如此运装?有多少相关企业曾涉足其中?被污染的食用油又都流向何方?这些问题有必要原原本本、公开透明地告诉广大消费者,还公众消费信心。
除此之外,在对事件进行彻查之后,还应给行业来一次全面“体检”、深度治理。其中,有两方面殊为关键。首先,标准要有“硬杠杠”。尽管现行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也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规范还只是推荐性的国标,对相关利益主体约束力相对有限。不妨以此次事件彻查为契机,抓紧健全完善食用油运输行业的监管机制和规范措施。尤其要尽快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食用油运输专车专用要求、罐车清洗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等。
其次,监管要有“高压线”。罐车混装之所以成为“隐秘的角落”,监管环节缺乏严格把关和严厉问责也是一大主因。针对当前暴露出的问题,监管链条必须有所反思、更有所作为。从食用油厂家验罐到运输车辆清洗,再到收货方检验,监管部门必须加大各大运输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在必要时,也可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引入信用惩戒机制以净化行业生态。
食品安全大过天。守护好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主体都不容“掉链子”。我们也期待此次彻查能深挖问题根源,刮骨疗毒、猛药治疴,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这道墙,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