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药片,共计200粒。
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三唑仑200粒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件申报品名为“曲奇饼干”的进境邮件机检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查验,现场关员发现邮件内有若干零食,其中一瓶口香糖的瓶口存在二次封装痕迹。打开后,发现瓶内除绿色的口香糖外,还夹藏着大量的蓝色椭圆形药片。经送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上述蓝色药片为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共计200粒。
三唑仑为短效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催眠、镇静、麻醉等效果,能够让人产生头晕、困倦等症状,过量食用可出现严重嗜睡、呼吸短促或困难等副作用,甚至导致死亡。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均属毒品范畴。三唑仑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若非法使用即属于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通讯员: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