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如何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行为备受关注。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切勿醉酒驾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第三十条明确,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因此,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如有违法行为,请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便。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通过政策宣传、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出行。同时,也将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此外,为躲避电子眼抓拍,有电动自行车车主存在不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
针对此类问题,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 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根据《规定》,对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来,交警部门也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还特别提醒,发生号牌遗失、损坏等情况请及时补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魏丽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