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台近日播出专题片《护航》,披露了晋中市灵石县交通运输局部分党员干部随意性执法、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欺压群众等问题,该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督办。
若以动物拟人,腐败分子可分为“老虎”“硕鼠”“苍蝇”“蚂蚁”等几种,“蚂蚁”属于最低等动物,处于“鄙视链”末端,“蚁贪”的涉案金额往往也比较小,与“老虎”“硕鼠”动辄过千万元、上亿元不可同日而语。至于危害,“蚁贪”则未必逊色。一者,蚂蚁力气小,一次搬不多,奈何其有耐心毅力,一次搬不完就往返无数次,“蚂蚁搬家”的典故就是这样来的;二者,蚂蚁个体虽小,但胜在数量多且富有合作精神,“蚁”多力量大;三者,老虎藏于深山老林,百姓难得一见,蚂蚁则无处不在,人们一不小心就会被叮咬。
一县之交通运输局,不过一科级单位,其执法队长更是连“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从行政级别来看,这几位腐败分子顶多只能列入“昆虫纲膜翅目蚁科”;从他们的行为来看,什么香烟、火锅店充值卡、小超市购物卡……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其行为特征与杂食动物蚁类相似;从受贿金额来看,根据3名执法人员长期吃拿卡要、共同收受财物44万余元这一事实,即使把他们定为蚁,恐怕也是世界上最小的蚂蚁——贼蚁。
蚂蚁虽小,胆子可不小,连雁毛都敢拔。说他们胆大一点也不冤枉他们,就当前的反腐态势,他们还敢利用手中那点小权力勒索过往车辆,明里暗里收受贿赂,甚至主动伸手、公开索贿,简直明目张胆。飞过的大雁无端被拔毛,那也是会疼的。被动行贿本来就是金钱损失与精神凌辱的双重折磨,而且还要无休无止地进行,企业和车主们岂能长期隐忍、装聋作哑?自作孽不可活,三只“蚂蚁”落得如此下场,实是咎由自取。
案子不算曲折,但有两点可说。其一,3名执法人员的丑行被揭发、被查处,源自社交媒体上一篇题为《灵石县交通局执法人员敲诈勒索大车车主》的文章。这样看来,这又是一个社交媒体监督的成功个案。由此昭示,只要规范有序,无远弗届的社交媒体完全有可能成为相关部门以较低成本发现“蚁贪”线索的“举报箱”。另外,本案得以迅速处理,有赖山西省纪委监委的迅速介入,并进行提级办理。提级之举为案件得以迅速、公正办理奠定基础,为他们雷厉风行点赞。由于“蚁贪”案子不大、数量不少,外部治理主要还是要靠基层,这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与义务,提级办理不过是权宜之计。如若个别地方基层治理低效甚至失效,那就把更多精力放在基层提质增效上,让其更加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广州日报评论员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