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瑜伽会所设备被搬走,地面堆满垃圾。
“我们现在才发现,原来瑜伽馆半年前就已经注销了公司,但2024年年底还在拓展会员,让大家报课交费,如今瑜伽馆倒闭跑路,我们的预付学费全部不能取回。”最近,记者获悉,位于珠江新城华穗路嘉裕·君玥公馆B座2楼的悠圣瑜伽会所“卷款跑路”,上百名学员预交总额超过150万元的学费可能“冻过水”。据悉,有关部门近日已经到场调查。
现场:人去楼空学员追款难
根据学员的报料,记者近日来到悠圣瑜伽会所,只见现场已没有人员办公,仪器和设备已被搬空,部分储蓄柜也被清空,地面堆满垃圾。由于瑜伽会所已经停业,小区保安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范围。
记者看到,不断有女学员前来查看情况,有的是已经知道会所停业,希望能追回预交的学费,有的则是来到现场才发现会所跑路,一时不知所措。“我预交了1.5万元的学费,这可怎么办。”有学员现场情绪激动,还有学员打印好了支付截图和聊天记录,现场报警。
记者从学员出示的统计表看到,最少有120名女学员预交了学费,额度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初步统计超过150万元。
最让学员们气愤的是,企查查显示,悠圣瑜伽会所原经营者蔡某早于2024年8月22日注销了公司。“但在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悠圣瑜伽会所还在扩展会员,鼓励大家报课交费,我们不少学员也是在那时听信导师宣传,继续交费买课。”学员呇小姐说,有的学员一次就交了1万多元。学员说,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蔡某。记者尝试联系蔡某,至发稿时也无法取得联系。
监管部门:无法找到被投诉人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12345广州政务平台回复学员投诉时表示:“工作人员依法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180号205-2铺的场所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广州悠圣瑜伽健身有限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180号205-2铺经营,我局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并向社会公示。鉴于无法找到被投诉人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终止调解。您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向物业管理处查询,对方表示,悠圣瑜伽会所所在物业为私人物业,会所向物业持有人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处对于会所关门结业并不知情。目前,不少学员已计划向天河区经侦大队报案。
律师: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预付式消费纠纷近年时常出现,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消费者除了提高警惕之外,还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阳表示,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了商场场地出租者对租赁场地经营者资质的形式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解决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款“跑路”后应找谁担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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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预付式消费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为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共27条,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些经营者“提钱跑路”甚至与消费者“躲猫猫”,司法解释对此明确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经营者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不少消费者有这样的疑问:在商场中租赁场地的店铺“跑路”了,商场是否也有责任?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商场场地出租者对租赁场地经营者资质的形式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同时最高法明确,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严格依法,避免不当加重商场场地出租者责任。
此外,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同时,司法解释还从不同角度,明确消费者转让预付卡、解除合同、无理由退款等方面的权利。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