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觉中国 供图
近日,一企业因推行“末位淘汰”解雇员工,被法院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现实中,一些企业并非不知“末位淘汰制”于法无据,却仍热衷以此作为变相裁员的办法,其目的无非是降低裁员成本、规避法律责任。必须明确,考核末位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末位淘汰”更不能成为任性裁员的“挡箭牌”。要看到,立“军令状”也好,搞“竞争上岗”也罢,“末位淘汰”花样再多,只要实质上是变相裁员,就已触碰法律红线。劳动者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个所谓“挡箭牌”,通常是纸糊的。
(广州日报评论员 闻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