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是许多街坊短途出行的首选,但如果使用不当不慎起火,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记者从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南沙区一男子因其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充电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
2026年2月7日,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沙区新垦大道一住宅发生火灾,立即调派辖区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了解,该建筑为5层钢混结构出租房,主要燃烧物为电动自行车,燃烧面积约1平方米,所幸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屋主在不满足停放要求的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引发火灾。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
违规充电、改装电池等行为都可能成为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导火索”。电动自行车火灾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自2024年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作出明确约束。
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违反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为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
为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管理区域内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处理。
第三十九条明确,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由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处理;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林佳晴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消宣
海报/广州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