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对外发布。作为全国首个副省级城市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同时也是广东省首个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它的“落地”为科普工作者送上了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大礼包”,让科普事业的“职业赛道”更加清晰宽广。
《标准》规定,广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职称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和研究员(正高级)。
《标准》规定,相关申报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三)身心健康,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且申报当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申报人需具有相关学历资历条件、专业能力条件、业绩条件以及相关破格条件。在学历方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科普工作满3年,即符合申报研究实习员(初级)的资格。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通讯员:郑碧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