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个重大课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其中突出了三个核心要求,即“实际”“规律”“人民”。可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为人民出政绩这三个关键。唯有如此,党员干部方能以实干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尊重规律
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等。不尊重规律,盲目蛮干,急功近利想快出政绩、出快政绩,都不是正确的政绩观。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尊重规律,尤其要遵循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各种规律的认识和理论创新成果。例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党对人与自然关系规律、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规律的创新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决不能再回到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搞所谓发展的做法上去。
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正确政绩观建立在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尊重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以及政府和市场关系理论的创新成果,尤其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地方干部就要注重各方面的政策协调,保持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在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上作出实绩。
尊重规律要处理好若干重要的辩证关系。比如,算大账、总账、长远账和算地方账、部门账、眼前账的关系,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局部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和全局利益,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寅吃卯粮等。还要处理好破和立、虚和实、标和本的辩证关系,不要为盲目追求政绩而“为破而破”或“只破不立”,不要只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而不为长远潜绩创造条件、计深虑远。
尊重实际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尊重实际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尊重实际,必须做好扎实的调查研究,避免把口号和亮丽的数字游戏当成政绩来宣传。即使现在交通通信和人工智能技术再发达,获取信息的渠道再多,也不能完全代替地方政府及党员干部做扎实的调查研究。有些地方部门对中央部署、上级文件照搬或照本宣科,不想、不能、不愿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去真抓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不仅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依据。为防止政绩观错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符合正确政绩观的业绩是建立在扎实的调查研究的科学决策基础上,而不是脱离实际的“拍脑袋决策”。
尊重实际要求党员干部在执行政策时,同步检查现有政策文件与正确政绩观不符之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校准政绩坐标。那些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都不是坚持正确政绩观的表现。要在尊重实际的基础上,以科学精神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干实效出实绩。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聚焦本地区面临的主要矛盾,突出本地区重点任务,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配套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新质生产力。实事求是地科学评估当地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不实事求是地评估各种风险隐患、不顾当地发展实际和群众是否真正需要,都是扭曲的政绩观导致的结果。
尊重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尊重群众最根本的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站稳人民立场,这是根本立场问题。党员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不是一句抽象的话,是党员干部想事情、作决策、履行职能都必须考虑的,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和愿望,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刻意躲避、视而不见,都是歪曲的政绩观导致的,直接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站稳人民立场,要求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的全链条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尊重群众就要围绕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干出实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政绩的价值尺度必须是以人民福祉为根本。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所急所难来保障和改善民生,系统性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办好人民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等方面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实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此外,尊重群众,要讲诚实守信,对群众负责。领导干部有没有诚信、诚信度高不高,不仅关乎自身形象和威信,而且关乎全社会诚信建设。
尊重群众还体现在政绩考核中。除了党政部门和第三方考核评价之外,要增加人民群众对政绩的评价指标和权重。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干部做事成效如何,必须由人民群众评判。政绩的好坏不能只看显示出来的数据和形式,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人民评判还包括,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杜绝各种暗箱操作。通过人民评判,让政绩考核评价真正反映民意,促使干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真正统一起来。否则,如果把上级领导“看得见”作为政绩,而不顾群众需求,就会产生背离群众的虚假政绩,无法经得起检验。
孙彩红(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